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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专项附加导入功能取消,纳税人请务必自行采集浏览数:503次
前几天,我们发布了关于自然人纳税人在手机个税APP端自行确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问题,今天再来跟大家提醒一下关于2020专项附加导入功能取消的问题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专项附加扣除填写了不是就一劳永逸了,根据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第九条的规定: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。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,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,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
为什么要确认?因为每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你今年租房,明年可能新房装修好了就不租了;你今天小孩没满3岁,明年满了,这些变化都会导致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变化,而如果你不确认,修改变化部分的就会导致你未按真实情况享受政策红利,所以确认是必须的动作,也别嫌弃麻烦,毕竟这是关乎你利益的事情,当然,你觉得这点扣除项也无所谓,那你不管也行,就多当给国家做点贡献。
本来专项附加扣除有四种方式填写。
1、纳税人填写纸质模板提交给单位,单位如实录入扣缴端软件扣除。
2、纳税人填写电子模板提交给单位,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扣除
3、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-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后推送给扣缴单位,扣缴单位下载更新后扣除。
4、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-网页web端填写后推送给扣缴单位,扣缴单位下载更新后扣除。
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升级后已经取消了导入功能,也就是说,如果你还让纳税人给你填纸质表或者电子表报给你,你就没法导入了,你需要手动给其一条条录入到扣缴客户端参与扣除。
且不说你录入时候难免手抖出错,这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填写的信息也挺多,如果再加上你们单位人员一多,你的工作就都得耗在这上面了。
取消导入,鼓励纳税人通过远程客户端(App或者网页web)填写,一方面是养成纳税人自主申报的观念,为汇算清缴做铺垫,也为以后税制改革做铺垫,增强个体纳税主人翁的责任感,另一方面也是减少手工录入,提升申报质量的必然要求。
所以,如果你承担着公司个税申报的工作,就别想着怎么怎么做好人大包大揽了,这个好人做不得,真的。既然软件都帮你到这里了,你也就赶紧通知让大家下载App确认吧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19年如果你是采取导入功能给纳税人填写的,2020年你可以直接通过系统迁移功能将信息迁移到新的扣除年度,但是这里还是建议你不要使用,让纳税人自行去通过App采集,因为你迁移你也不知道对方信息是否有变动,就算你要迁移也得让纳税人填写纸质的信息签字确认,以免因为有变动给纳税人误扣而产生的权责方面的问题。
总之,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,小编建议,如果纳税人要通过单位扣,那么请务必通知他们自主通过App确认采集。
如果纳税人不会可以辅导,但是切记不能大包大揽,否则自讨苦吃。
附上:纳税人填写全攻略,纳税人不懂可以发给他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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